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及答案20

税务师 模拟试题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2018/02/24 10:03:10

【考题1·单选题】我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表明(    )。(2011年)

A.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公有权

B.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时需要对共有权作单独登记

C.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是一体的,不可分离

D.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部分权利可以分别变动或者转移

【答案】C

【解析】(1)选项A: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共有权”;(2)选项B: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不单独登记;(3)选项CD:构成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在发生权利变动时,须一体变动。

【考题2·多选题】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有(    )。(2008年)

A.它是集所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种权利于一身的权利

B.它是按份共有权

C.它属于用益物权

D.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E.它的权源是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占有制度

【答案】AD

【解析】(1)选项A: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复合性的体现;(2)选项BC: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态,而非共有或用益物权;(3)选项D: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4)选项E: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态,而并非来源于占有制度。

☆ 经典习题

【习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的情况和资料的有(    )。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物业服务合同

D.物业公司内部账簿

E.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答案】ABCE

【解析】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的情况和资料包括:(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5)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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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及答案汇总

【考题1·多选题】《物权法》规定了地役权制度。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地役权是自物权

B.设定地役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E.地役权是供役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享有的权利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自物权指所有权;(2)选项E:地役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考题2·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理论,地役权是(    )的物权。(2010年)

A.存在于他人特定动产之上

B.具有从属性

C.具有不可分性

D.为需役地的便利根据合同约定而设定

E.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2)选项E: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

【考题3·多选题】地役权是指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而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性质属于(    )。(2009年)

A.物权

B.债权

C.用益物权

D.他物权

E.担保物权

【答案】ACD

【解析】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

☆ 经典习题

【习题1·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20年内不在自己的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解析】(1)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小区业主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同时依法取得地役权,有权向乙公司提出请求;(2)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甲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提出请求。

【习题2·单选题】甲、乙公司分别取得在同一街区相邻的两块建设用地,并各盖了10层办公楼,乙临街,甲在其后,甲的后院有一个小出口。但甲为了车队出入更方便,遂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西侧宽5米、长150米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专留给甲的车队通行,期限20年,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1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两年后,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保留在乙地通行的权利

B.甲单独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丙

C.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丁

D.甲将办公楼和在乙地通行的权利一并转让给丙

【答案】D

【解析】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相分离单独转让,不得单独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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