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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08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领取

湖南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7]118号)的规定,我省各地报名点于2008年6月16日—19日核发准考证,请考生注意领取。

  考试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0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2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5科,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外,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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