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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第12行“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反映本期发生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大于本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时,其超过部分在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按附表三的 相关内容填列。
附表四第14行“坏账准备金”根据附表十三的相关数据填列。 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按会计制度确定,只是计提比例税法统一确定为5‰,计提方法统一为年末余额百分比法,企业实际计提超标准部分作调增处理。
附表四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第41行的合计数填入主表第14行。
主表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会计上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税法不允许扣,结转到本期税法允许扣除。金额等于附表五第21行。 附表五第6行“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整增加、在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金”,是指企业在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时,调增了计税所得额,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当有关资产价值出现增值,减少减值准备增加当年利润时,在计税上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附表五第17行“其他纳税调减项目”。 关于一般性销货退回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的销货退回。 附表五第21行的合计数应填在主表第15行上。
主表第19行“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纳所得税额”,为本年投资收益的数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扣减“免税所得”后的余额所对应的在被投资企业已缴纳的所得税款。 例题:A企业本年取得对外投资股利8.50万元(会计账户中取得的投资分红),被投资方适用税率15%,该企业适用税率33%。上年有需要弥补的亏损额4元。 假如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10(万元) 则:第2行投资收益8.50万元; 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10万元; 第17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万元; 第19行加: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8.50-4)÷(1-15%)×15% =0.79万元) 第22行应纳税所得额=10-4+0.79=6.79(万元); 第23行适用税率27%; 第24行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6.79×27%=1.83(万元); 第25行减: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0.79 第30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4万元。
主表第20行“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即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根据附表八相关数据填列。
按主表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乘以规定的扣除比例计算数字和实际发生数额较小者填写。若主表16行小于等于0,则扣除限额为0.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主表第21行“加计扣除额” 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直接按其50%在此填列。
主表第22行“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第26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请填附表九)
主表第29行“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七) 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免税所得(属税基式减免) 第二部分减免税额(属税额式减免) 第三部分抵免所得税额(属税额式减免)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当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那么所购买的设备价款的40%,用当年比上年新增的所得税税额来抵减。 第18行“减免税所得”(请填附表七第一部分免税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