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
1、简述注册税务师对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收入的审核要点。
2、甲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度“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1000万元,其中:深圳投资公司分回利润100万元,深圳子公司正处于免税优惠期内;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金融债券转让收益400万元;美国投资分公司分回利润200万元,在美国适用税率20%;将持有的美国某公司的股票转让,取得收益200万元。进一步审核“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账户中核算的短期债券投资和短期股票投资,发现,当期取得持有前的利息收入10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取得持有期间的股息收入50万元,冲减了投资成本。假设您是注册税务师,根据甲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分别向企业负责人说明,对于不同投资收益的税法处理,并计算出该企业投资收益在境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假设企业所得税率是30%,地方所得税率是3%)
四、综合分析题
1、要求:
(1)按资料顺序扼要指出存在的纳税问题。
(2)正确计算王某2007年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应补个人所得税数额。(假定当地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为800元)资料:中国公民王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07年收入情况如下:
①1~12月每月取得由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15000元;
②1~12月每月取得由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2000元;
③3月一次取得境外A国的稿酬收入折合人民币15000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④5月从境外B国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25000元,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3500元;
⑤6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7125元;
⑥8月参加某电视台节目获得奖金35000元,将所得现金5000元直接捐赠给灾区农民李某;
⑦9月一次取得审稿收入6000元;
⑧12月从某出版社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元,税款由出版社代付。假定当地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王某2007年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①雇佣单位全年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代扣代缴的税额为:〔(15000-4000)×20%-375〕×12=21900(元)
②派遣单位全年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代扣代缴的税额为:〔(2000-800)×10%-25〕×12=1140(元)
③从境外取得的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因已在来源国缴纳税款,并取得来源国的纳税凭证,可以全额抵扣,两项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5000×(1-20%)×20%×(1-30%)+25000×(1-20%)×20%-1800-3500=380(元)
④国债利息收入属个人所得税免征项目,不需计税。
⑤将奖金收入35000元按偶然所得计税为:(35000-7000)×20%=5600(元)
⑥审稿收入按稿酬所得计税为:6000×(1-20%)×20%×(1-30%)=672(元)
⑦翻译收入由出版社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800)×20%=440(元)综上所述各项所得应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21900+1140+380+5600+672+440=30132(元)王某已于2007年在中国境内缴纳。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部分)

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远程教育辅导 参与讨论: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第十二章练习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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