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题: 68、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⑴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⑵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将进口化妆品的80%重新加工制作成套装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4)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14.04万元。 (5)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普通发票载明的汽车价款245700元,备用件价款3627元,货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注: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⑴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⑵计算该公司加工环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⑶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总和; ⑷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 )元。 A.0
B.21310
C.21000
D.24932.7
标准答案:(1)购货佣金不应该计入完税价格;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完税价格,所以: 关税完税价格=220+4+20+11=255万元 关税=255×20%=51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255+51)÷(1-30%) =437.14万元 消费税=437.14×30%=131.14万元 增值税=437.14×17%=74.31万元 (2)代扣代缴消费税应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86+46.8÷(1+17%)] ÷(1-30%)=180万元 代扣代缴消费税=180×30%=54万元 代扣代缴城建税=54×7%=3.78 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54×3%=1.62 代扣代缴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4+3.78+1.62=59.4万元 (3)应缴纳消费税总和(注意:购进的应税化妆品用于继续生产化妆品,其购进时的应纳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650+70.2÷(1+17%)+14.04÷(1+17%)]×30%-131.14×80%= 216.6-104.91=111.69万元 (4)答案:B 本题分数: 0.50 分 解 析:(4)考核购置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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