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更换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办理程序
(一)下载补办、更换证书申请表
(二)填写表格并持相关证件到考试中心申请
二、补办、更换证书须准备相关材料
(一)补办、更换证书申请表(见附件)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登报遗失声明原件及复件件(补办证书)。
三、遗失声明模式
姓名××参加××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号×××× ,证书已遗失,声明作废。
注:遗失声明须登在沈阳日报上。
联系人:沈 欣,电话:024-86621595。
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远程教育辅导 参与讨论:辽宁:补办、更换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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