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要求: 本讲主要学习第七节应纳税额计算,要求如下: (一)掌握应纳税额计算的方法 (二)熟悉应纳税额计算应用举例 内容讲解: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即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即留抵税额 1、纳税人取得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间为: ①工业生产企业―――外购货物验收入库后。 ②商业企业―――――外购货物全额付款后。 注意: 商业企业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的规定时间应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抵扣 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 ③购进应税劳务―――劳务费用支付后。 2、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应用举例】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3月份购货物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付,当月销售货物50万元;4月份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8.5万元,款项已付,当月销售货物150万元,销售货物均适用基本税率,则该企业2002年4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 A.8.5万元 B.13.3万元 C.17万元 D.21.8万元 答案:A 解析:3月份应纳税款=50×17%-17=-8.5万元(下月抵扣) 4月应纳税额=150×17%-8.5-8.5=8.5
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远程教育辅导 参与讨论: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课堂笔记-第19讲: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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