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应纳所得税=3062.5×33%+1000×10%×33%=1043.63 8 应补缴所得税=1043.63-198=845.63
17.某经济特区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投资期限20年,历年经营情况如下(附表):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8 -28 15 25 150 100 180 250 170 600 生产收入比重% - 80 90 90 45 60 80 90 75 90 出口产值比重% - - 10 25 40 50 60 72 48 90 另外:(1)自1997年起,该企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产品出口企业” (2)免征地方所得税 (3)该企业选择从1993年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要求:(1)计算该企业1992年至2001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2)如果该企业自1997年起被认定的是“先进技术企业”而非“产品出口企业”,其他条件不变,计算该企业1992年至2001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帮主做的答案,(已经与原答案完全对上) (1)产品出口企业: 1992年:8*15%=1.2万元 1993年:免税第一年,不征 1994年:免税第二年,不征 1995年:减半第1年:(25+(15-28))*15%/2=0.9 万元 1996年:减半第2年:150*15%=22.5万元(比重未过半,不享受减免优惠) 1997年:减半第3年:100*15%/2=7.5万元 1998年:未达到70%:180*15%=27 万元 1999年:出口比例达到70%:250*10%= 25 万元 2000年:未达到70%:170*15%=25.5 万元 2001年 出口比例达到70%:600*10%=60万元 (2)“先进技术企业” 1992年-1997年同“产品出口企业” 98-2000:延长3年减半征收期 1998年:180*10%=18万元 1999年:250*10%=25万元 2000年:170*10%=17万元 2001年:期满,再没有任何优惠条件了:600*15%=90万元
18.某设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下称甲企业),1991年10月1日开始筹建,期间取得非生产性经营所得10万元。1992年1月1日正式营业,经营期30年。当地政府规定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历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所得额 -50 40 80 150 280 350 500 670 500 450 700 再投资额 - - - 60 - 100 - 200 - - 200 (1)表中“再投资额“均源于当年甲企业的税后利润。除1995年外,中方占再投资额的50% (2)1995年和1997年,甲企业再投资的对象为设在经济特区的一从事娱乐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999年和2002年,甲企业再投资的对象为设在浦东新区的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1999年,当年和次年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但2001年起,经考核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资格).上述再投资企业的经营期均为8年。
要求:(1)计算1991年至2002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2)逐年计算再投资应退税额。
做税法综合题的小经验: 看到题时,先不要一头先扎进去见数就算,这样往往容易顾此失彼。 一定要先审题,看看都涉及到什么税,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拿铅笔都标在题上,这样再做题的时候就不会顾了东顾不了西了。 不多废话了,以下是我做的答案,已经与原答案完全对上: 1991年,因为在筹建期间,不存在第1个获利年度的选择问题,所得要纳税10*(15%+3%)=1.8万元 1992年至1993年亏损,不征所得税 1994年:第1个获利年度,免 1995年:第2个获利年度,免 1996年:减半。280*(15%/2+3%)=29.4 1997年:减半。350*(15%/2+3%)=36.75 1998年:减半。500*(15%/2+3%)=52.5 1999年:670*(15%+3%)=120.6 2000年:500(15%+3%)=90 2001年:450(15%+3%)=81 2002年:700(15%+3%)126 退税问题: 1995年:免税,就不用说退不退了 1997年 应退:100*50%/[1-(15%/2+3%)]*7.5%*40%=1.68万元 1999年 应退:200*50%/[1-(15%+3%)]*15%=18.29万元 2001年应缴回已退额18.29*60%=10.98万元 2002年 应退200*50%/[1-(15%+3%)]*7.5%*40%=7.32万元
19.某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一分支机构(非投资性企业),2001年取得下列所得: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利润20万元 (2)将本机构财产租赁给境内企业使用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相关费用、税金5万元。 (3)本机构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 (4)将自己拥有的专有技术提供给境外企业使用,取得使用费净收益(税后)40万元(境外已纳所得税10万元)。 (5)为境外总机构代收其在境内转让房屋收入500万元,汇往境外,相关凭证注明的房屋原价为450万元。 (6)将代为收取的境外总机构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内外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益200万元,汇往境外。
要求:计算该机构应纳(应代扣代缴)所得税。
正确答案: 应纳所得税=(20+50-5+5+40)*33%=36.3万元 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500-450+200)*20%=50万元
20.某设立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化妆品。1996年5月18日成立,当年盈利。当地政府规定免征地方所得税。2001年全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化妆品含税收入1638万元;10月31日转让商标权收入80万元(该商标权于1999年11月1日以90万元购入,期间按10年摊销费用)。 (2)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VAT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VAT85万元;支付相关运杂费取得运输企业货票上注明的运杂费12万元(其中包括保险费2万元,铁路建设基金1万元);外购其他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的金额93.6万元。以上货物均已到货。 (3)生产领用化妆品成本520万元 (4)销售化妆品结转的营业成本650万元;营业费用100万元(其中广告费4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26万元,资助给本企业投资的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费15万元、职工福利类支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全部为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借入的借款利息) (5)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地区现金捐款38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合同违约金2万元。 (6)国库券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得税后利润76万元(已在境外按25%税率纳税);直接出借给其他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10万元。 <帮主注:境外分回税后利润可能给错了,应是75,这样做下来,才与标准答案一致> (7)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总额为200万元;按规定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VAT、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我做的答案: VAT:1638/1.17*17%-85-(12-2)*7%=152.3 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消费税:1638/1.17*30%-520*30%=264 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营业税:80*5%+10*7%=4.7万元 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以下是所得税的计算: 会计利润:1638/1.17-650-264+(80-90*(1-2/10)-4.7)-100-200-20-38-2+5+10=144.3 交际应酬费超标:26-(1400+80)*0.005=18.6 资助关联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列支:15万元 福利费开支超标:30-200*14%=2 应纳税所得额:144.3+18.6+15+2=179.9 所得税额:179.9*15%=26.99 境外补税:76/(1-25%)*(33%-25%)=8.11 应交:26.99+8.11=35.10万元。 标准答案应纳所得税 34.99万元
21.张某为企业总经理,实行年薪制。2001年收入情况如下: (1)1至12月每月基本收入1500元 (2)因成绩突出,上级以股份形式奖励企业部分量化资产10万股,每股1元 (3)12月,根据经营业绩,得到效益收入36000元 (4)年终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红利0.10元 (5)受聘某高校兼职教授,上半年每月四次到该校上课,每次报酬500元 (6)应出版社之约,对某专著审稿,取得收入5000元 (7)为某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帮助,取得收入28000元
要求:计算该个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我做的答案:(结果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1)工资:[(1500-800)*10%-25]*12=540 (2)奖股:免税 (3)计算年薪:{[(36000+1500*12)/12-800]*15%-125}*12-540=4620 (4)股利:100000*0.10*20%=2000 (5)上课:(500*4-800)*20%*6=1440 (6)审稿:5000(1-20%)*20%=800 (7)技术服务28000(1-20%)*30%-2000=4720 1-7合计:14120
22.投资者A、B、C、D、E五人投资成立一合伙制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各合伙人的投资比重依次为35%、25%、20%、15%、5%。合伙协议约定,年终利润分配按投资比重确定。2001年该企业全年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20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合伙协议未明确利润分配办法(分配比例),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我做的答案:(结果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1) A、200000*35%*35%-6750=17750 B、200000*25%*35%-6750=10750 C、200000*20%*30%-4250=7750 D、200000*15%*30%-4250=4750 E、200000*5%*10%-250=750 以上A-E合计:41750元 (2)(200000/5*30%-4250)*5=38750 元
23.陈某作为投资者,分别在甲、乙、丙三地依次注册登记A、B、C三个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B、C两企业分别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和4万元。A企业(主营餐饮)2001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万元,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60万元。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部分项目如下: (1)从业人员(40人)工资薪金72万元,陈某工资6万元,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共13.65万元,计税工资每人960元/月。 (2)陈某本人生活开支3万元 (3)广告费7万元,业务宣传费2万元,业务招待费12万元。 (4)直接捐助给某重点中学现金6万元
要求:计算陈某全年预缴和次年汇算清缴应补(退)个人所得税 注: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按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每月800元)计算。
我做的答案:(讨论稿) B企业预缴:30000*30%-4250=4750 (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C企业预缴:40000*30%-4250=7750 (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A企业: 会计利润:400-22-250-60=68万元 业主工资:不准列支:+6万元 工资超支:72万元-960*40*12=25.92万元 不得计提福利费等:+13.65万元 生活支出:+3万元 广告、业务宣传费超支:7+2-400*2%=1万元 招待费超支:12-400*0.005=10 直接捐赠,不得列支:+6 应纳税所得额:133.57万元 标准答案是1245460元 A应就地预缴所得税:(133.57+800*12/10000)*35%=47.09万元 标准答案是429161
这都算不对,以下简单地按金额比例分配问题,先不用说了吧: 这是标准答案的后几步: (4)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453661元 (5)分摊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 A:429520.19元 B:10346.06元 C:13794.75元 (6)各企业应补个人所得税
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远程教育辅导 参与讨论:2007年注册税务师《税法》精选难度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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